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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关于撤销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实施条例)

2023-10-20 23:36:03教育帅气的蚂蚁
网上有很多关于人社部关于撤销劳动合同的规定?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

人社部关于撤销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实施条例)

网上有很多关于人社部关于撤销劳动合同的规定?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内容导航:

一、人社部关于撤销劳动合同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勒令劳动者不参与工作这样算违法?

一、人社部关于撤销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要考虑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即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此外,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大量用人单位反映,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复杂。有的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由于劳动者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达到退休年龄时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还有一些农民工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还有一些个体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即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也不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能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能要与职工维持劳动关系,直至职工死亡或用人单位解除。这对雇主是不公平的。

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授权,2008年9月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愿意继续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按劳动关系处理,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按民事法律关系调整。

但是,由于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的,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护超龄劳动者的权益,特别是妥善解决工伤问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不一致的。

江苏、广东等地对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最低工资、劳动保护等基本劳动权益保障进行了探索。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本地实际,在劳动争议仲裁和司法实践中区分不同情况。我部也在积极与最高人民法院交换意见,拟就此问题加强审判与审判的衔接。为了更好地保障超龄劳动者的权益,尽可能避免裁审衔接不畅的问题,我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明确,符合一定条件的超龄劳动者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并未明确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及时向立法机关提出完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建议,以更好地保护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个立法规划的要求,该部将对已列入第三类、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的“基本劳动标准”立法项目进行深入研究论证,积极推动《劳动基准法》早日出台,为难以纳入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动者基本劳动权益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勒令劳动者不参与工作这样算违法?

用人单位的自主经营权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工作或待岗。

待岗期间工资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关于用人单位责令劳动者不参加工作的相关条款。

以上就是关于人社部关于撤销劳动合同的规定?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