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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

2024-06-28 18:24:01教育帅气的蚂蚁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

湖北省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建〔2019〕1号)、《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卫〔2019〕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学校招生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校招生接受上级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四条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代码是14467;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华泰路95号(汤逊湖校区)邮编:430223。

湖北葛店经济开发区高辛东路1号(葛店校区)

邮政编码:436032

联系电话:027-87824422、87938508、87938468、65272257、65273719。

第六条学校简介

地理位置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高校。学校位于环境优美的全国现代创业聚集地“武汉中国光谷”。拥有汤逊湖、葛店、紫阳东路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700多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

行业地位

附属的湖北实验幼儿园起源于1903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幼儿园。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公立幼儿园,被誉为“百年幼教的基石”。学校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第一所幼儿师范学校。“百年幼教”和“第一幼师”全国首创,奠定了学校在我国学前教育史上的里程碑地位。

特色专业

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体,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英语教育、体育、播音与主持等12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为湖北省特色专业。

能力

该校有290名教职员工。其中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教师53人,讲师58人。教师中,12人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67人获得省级荣誉称号;1名国家青年音乐家,3名曾宪梓奖获得者,2名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学生就业

学校与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军队幼儿园、大型幼教集团、优秀民办幼儿园等6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就业合作关系。60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毕业生。毕业生遍布全国,供不应求,是幼教行业的中坚力量。湖北省近80%的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毕业于我校,为湖北省学前教育事业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科研交流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完成国家教育机构和学会科研项目182项;编写教材,出版专著589部;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800余篇;在国家级和省级比赛中获奖700余次。学校与昆士兰科技大学、挪威东南大学、赫特福德大学、悉尼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幼师学院等国内外多所高校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学校成功举办了昆州、湖北、中国——少儿艺术交流展20周年。

第三章招生机构

第七条学校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和管理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四章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

文章

第十条凡符合《同一个太阳,同一个梦想》报名条件,参加相应的艺术类联考、体育类联考、技能类联考和国家文化类联考,并达到我校当年(当地)投档分数线,身心健康的,均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1)严格执行各省市关于高职院校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规定和要求,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根据考生提交的电子档案,择优录取。填报同一专业志愿、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有关规定和考生电子档案进行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

(2)省外艺术类专业,当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当地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时,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电子档案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3)省外体育专业,当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素质达到当地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素质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4)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按其专业志愿序号录取到其他专业。

行业。

(五)不能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是否服从调剂安排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六)经省市批准招收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给予加分或减分。

(7)凡填报我校志愿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学校将考生档案归档,不予退回。

(八)对违规报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法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9)学校将不接收不符合相关专业体检要求或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

(10)入学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实施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和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十二条章程未尽事宜,按各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和家长要谨防上当受骗。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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