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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2021江苏招生计划(金陵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03-18 08:39:02教育帅气的蚂蚁
金陵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金陵科技学院(金陵科技学院)坐落在美丽的人文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重点的公立全日制综合性

金陵科技学院2021江苏招生计划(金陵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金陵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金陵科技学院(金陵科技学院)坐落在美丽的人文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重点的公立全日制综合性本科大学。是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实验改革战略研究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高校)联盟创始单位。2019年,我校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地点:江宁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虹景大道

99号(邮政编码:211169)

幕府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中心村130号

(邮政编码:210038)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制:本科(四年,五年)

毕业证书:金陵科技学院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经教育部注册的电子类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金陵科技学院章程》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色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管理机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原则,讨论决定重大招生问题,指导本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

第六条金陵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日常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的执行,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结合我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计划,我校2019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连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颁布实施。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额的0.5%制定了预留计划,用于调剂统招网上生源不均衡情况。

第四章申请条件

第十一条江苏省外考生按照本规定办理

2.艺术类专业在省统考中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次,同样的,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如果再次相同,则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八条江苏省招生办法

1.根据“成绩分数”对高级考生进行排名,以“明分”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专业是否备案。专业等级没有区别。“平均分”=高级考生总分相加。高级考生按成绩分级:1 A加4分,1 A加3分,1 B加1分。

2.“同等学力”的考生,按照语文和数学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按照外语投入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文科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科按照数学成绩排序;如果还是一样,文科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含加分),理科按数学成绩排序(不含加分);如果再次相同,则按学术水平排序。

3.艺术类考生按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次,同样的,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如果还是一样的话,就要按照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就把科目按学术水平排序。

第十九条我校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无规定。除英语外其他专业无外语限制。但录取后,所有专业考生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授课。

第二十条录取通知书和公告: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网上远程录取,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并通过特快专递直接发送给被录取的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

第六章费用和奖学金办法

第二十一条我校各专业学费按江苏省和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我校承诺绝不让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并积极采用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基金。

第二十五条根据高考“阳光工程”的要求,我校今年将进一步推进招生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加强对考生的宣传、咨询服务和信息公开,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我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可在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除学校组织的招生宣传活动外,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和解释招生情况。

第二十七条注册码

1.金陵科技学院全国招生代码:11048

2.金陵科技学院江苏招生代码:1128

金陵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江苏招生代码:1621

金陵科技学院“40”联合培养项目江苏招生代码:1441

金陵科技农业科学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135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江宁大学城虹景大道99号,大学生活动中心招生办。

邮政编码:211169

咨询热线:025-86188800,86188285、861881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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